迈克 ·《花旦》选段
花旦脸白,水葱也似的男娃儿。手纤而长,没处放置一样,走起路来软软的左摇右摆,像是断了吊着两手的线的木头拉线傀儡,教人为他感到尴尬又悲哀,不好意思瞪他走路的活宝相。偏偏也有取笑的,见他走来眼也不霎,只管笑。花旦二字的来源一半大概就是因为他走路的德行,另一半怕是他那把嗓子。
他说话时往往嗔著声音,随时令人觉得在撒娇。声调一点不圆,尖剌剌的,像是往人家脸上戳。唱歌才使人忍受不了,一个音高过一个音,听得耳朵嗡嗡作响,历久不散。就和京剧里的青衣没两样,只不过是训练失败了的。
花旦其实不瘦。只是高,也显得有些瘦弱了。足足六尺呢。曾有人取笑过,说是最好去陪洋水兵,因为洋水兵高,只有花旦才资格得上。说罢众人皆笑,花旦也咭咭笑起来,一面软绵绵伸手搥说话那人。別人取笑,花旦总是附和著嗔笑,从也没见过他脸红。故此有些人心里总觉得他行为淫荡不正经,定做过不少见不得人的事。花旦似乎也不在乎別人如此想。他明明知道的。
有时候闹得厉害,花旦瞪着那闹的,用食指点了点,笑骂着。背后总有个人出其不意的捏他一把屁股,拧他一下面珠。就越发狂野得天翻地覆。一次有个粗壮的一手将他抱着,口中念着肉麻辞句。花旦一点不急,还笑嘻嘻的在那人背上摸索一番,方推开他,呸了一口说:死厚脸皮的,也不照照镜子。众人乐得呼啸,也有嗲著声帮花旦骂的,也有夹着粗口贬他的,吵得训育处来干涉了好几次。花旦倒不觉得自己成了廉价低级的免费娱乐品,比街上五分钱一杯的甘蔗水更要便宜下贱。
〈马华同志小说史(一)〉节录评论〈花旦〉选段 ·许通元
迈克以男同学之间的玩闹,看似中学校园稀松平常之事,处理同性间的暧昧关系,似乎寻找生活上的乐趣。其实捏人屁股,拧人脸颊,抱人的身体接触,若没获得对方同意,含有性目的,皆算是性侵犯及非礼的范围,纵然是玩闹阶段。这仅是小说的非礼伏笔,因为在这阶段,「花旦」还可接受他们的「调戏」行为。接着,作者处理「花旦」返家,趁父亲不在时,手又摇摆起来。除了倾向女孩特质,迈克直接书写了主角喜欢男生,喜见男同学穿背心露肩膀肌肉。跟著情节的推动,迈克开始处理主角自无所谓被调戏玩闹的心态,开始转变,尤其花旦在厕所内,事先以为嬉戏,结果被人真脱了裤子戏耍一番:
……
众人笑起来。一个说:他顶脏的你还没见到呢!又大笑了一回。不知怎的就哄了过来,七嘴八舌要脱花旦的裤子。花旦只当玩笑,嗲著摇头摆脑。却被活生生的捉著,光秃秃的脱了。
花旦挣扎著,也不知众人怎把玩笑当真,急得乱喊乱叫。许多手将他捉得紧紧的,笑得不成声。那东西软软垂著,因著花旦的扭动而摇晃著,使人想起他走路时的双手。有人用手逗它,说:怎不抬头呢?花旦哭了起来。
迈克以戏谑方式遮掩主编之眼,处理女性化的花旦被同学霸凌的情况,纵然在马华小说的同志书写尚处於启蒙阶段,但已很明显注入男同志身体的书写,如开头的「捏屁股、拧脸颊」,露肩膀肌肉成为「花旦」期待的场景,脱裤子露出「那东西软软垂著」。无论如何,在面对社会异性恋主流价值观的霸凌困境及压力下,仅能默默躲闪求存,性器官仅能称「那东西」比较模糊的字眼,而且是通过戏谑方式,引起读者与主编的采纳。花旦最后仅能通过想像去实现现实中难以达成报复他被非礼霸凌的社会状态:「花旦总有一日会回来,带一把刀子,将他们一个一个的戮杀掉。一个一个,谁也逃不了。那许多人,血足可凝成一条河,婉蜓的游流着,溺死好多好多其他的人。」
以上选段录自《号角举起:马华同志小说选 II》。如今马华同志小说最HOT的议题在延烧。有兴趣购买“簽名版”,可以在脸书联系作者许通元。“普通版”请直接跟有店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