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死而生

姚斌奕

死,是一切有机物体,包括人类在内的终极命题。

然而,这又是一个我们往往最不愿去面对的事实。

德国哲学家马丁海格尔(Martin Heidegger)说:「人只要还没亡故,就是朝死的方向活着」,他鼓励人们直视死亡,且以终须消散作为鞭策,借此于有限的生命里,觉醒出真正想走的道路,纵然尽头依旧是死亡。

譬如动物界里专属象群的「赴死」传奇,所谓的「象坟」,这种除了人类外几乎无天敌的陆上巨兽,当它们一旦感知到生命将逝,不管距离多远,皆会缓缓步向只有同类才晓得的永眠禁地。倒下之前,凝望着诸多早已安息的骸骨,想必它也懂得了相关「知死」的祖辈习性,实则旨在维护那不受荒野暴尸,不被豺狼分食的仅余尊严。

至於人类,文明的曙光亦带来了对死的思考,尤其是初始用于约束族群的各大神话体系,其「向死」痕迹就更是斧凿斑斑。

好似古埃及人,一个在尼罗河畔肥沃土地发迹的民族,他们的死亡态度却是固执的。为了保持住统治阶级的完美神性,为了替王公贵戚规避死亡,祭司们首先是创造出了一出涵盖冥王欧西里斯,生育女神伊西斯,风暴神塞特,法老神何鲁斯,及犬神阿努比斯的言情仇杀剧,并在一连串的大乱斗后,补上女神收拢男主尸块,紧接用麻布层层包裹,使其无缝接合就地复活,等等混杂了惊悚奇幻兼爱情元素的大团圆结局—-以证明肉身只需按例制成不腐不烂的木乃伊,人即便死去亦能无限复活。

可这总归是种由恐惧所催生的悖论,到底经不起时代检验,注定与现下无缘。

反之,远处东方的中华神话,和近邻地中海对岸的西方神话,此二者虽是后进,却在生死观念上突破了桎梏,转则进阶成普世流传的信仰。

举个例子,在一神崇拜的基督教义里,主耶稣是为全人类才登上十字架受刑的。祂以宝血洗涤亿万罪恶,又三日复活,是故信主者虽死亦可得永生。但那字眼上的永生,却绝非肉体的不朽,而是需交审判赦免,另一形式上的属灵回归。换句话讲,罪人得需忏悔改过,天父的重临大门才会因应打开,这样的规矩,不仅坚定了信徒们的从善之志,亦使得大家既不贪生,更不畏死。

再看看古华夏的创世传说,始祖盘古开天辟地,历经劫难后倾身亡故,按照梁朝《述异记》的说法,他死时头化为山岳,骨骼化为地脉,目化为日月,脂血化为江海,毛发化为草木,气息化为风雷,就算死,也要滋养人间万物,这造就了华夏先民转悲愤为奉献的韧性,大有让死寂脱离消逝,变成餽赠般的由衷喜悅。

倘若,生与死的疆界只在于过程,那么活着的每一瞬,无伦悲喜,已属永恒。

Photo by juju hoder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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