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志
节录:【政治家与政客的区分】
政治家(statesman)和政客(politician)之间的内涵有明显的区别。政治家大体上有远大理想,会为人民的广大利益而努力奋斗,行动目的基本为公不为私,对社会公平与公正有一定原则,其人格受人尊重。反之,政客的从政目的较以自己或其代表团体的利益为出发点。在争取民众或族群的拥护而赢得政治权力后,用所得资源巩固自己和所属团体的地位和势力,并假公济私。政客没有鲜明政治立场,容易见风转舵,他们一般需要抽取从政中得到的好处去拉拢得力助手和重要支持者,以维持权力的核心和基础。
既然政治家的根本目标是维护老百姓的长远利益,当他的核心价值观和信仰在实践过程中出现危机或者重大错误时,就一定要有勇气接受批评,纠正错误,因为政治家的宗旨不是控制或利用民众,而是服务民众。但是如果政治家明知犯错,做出危害社会行为却不愿悔改,为了颜面、继续掌权而不肯自我纠正错误,也会沦为政客。
1970年代初,巫统领导的政府开始落实新经济政策,实施扶助当时较贫穷和教育水平较低的马来人。这个缩小种族间的贫富差距的原则是对的,但巫统设定的策略是以占人口多数的马来人为基础的种族主义政策,并利用对其有利的选区划分,及偏袒马来权益作为其种族政治的凝聚力,通过选票而取得政治优势。
这个策略自1970年代实施以后,巫统所获得的马来票激增,较之1969年大选成绩更好。从此巫统认定只要维持马来人团结,巫统便能继续不断执政。为了达到马来人团结的目的,巫统党内极力灌输种族政治思维,强化各种自我保护意识。但在经济层面上,却并不认真设定培训马来企业家的明确目标,我们也从未见过政府奖励和宣扬那些通过努力奋斗成功的马来企业家,让他们为族人树立楷模,并构建民族自信心,以诚信和勤奋提升马来人的经济地位。对于滥权营私的巫统政治人物,也不认真执行奖罚分明制度,底线是他们必须对党表示忠诚和服从。
1987年巫统主席争夺战之后,巫统分成两派,也是种族政治更为激化的开始。当时支持败选的东姑拉扎里的巫统高层党员占了接近一半,为了维持马来人的团结,胜选一方尽力拉拢败选一方回巢,对他们厚之以名利,巫统势力终于得以恢复。然而,新经济政策从此不设期限,种族课题经常成为民选政治的争论点,国家资源分配也以种族作为核算的逻辑。巫统党内建党初期出现过的政治家,到了后期几乎荡然无存,高层只能说剩下政客而已!
众所周知,大马这种不公平、不以全国各民族为整体规划着想的施政方针,给国家留下严重祸根。50年后的今天,即使2018年巫统领导的国阵败选后,大马的行政措施问题依然严重,希盟新政府仍旧无法纠正,可见其影响之深。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马来人必须继续依赖种族政治以自保而不肯放弃。
曾经负责落实新经济政策超过20年的现任首相马哈迪,对马来人的经济问题了如指掌,也知道问题的症结所在。但他仍然坚持一贯信仰,不改变初衷。他为什么明知道在实践理想过程中遇到重重的严重问题,却不肯放弃或做出修正呢?是不是政治家不能认错,最高领袖如公开认错就得下台,党内政敌就会取而代之?但不肯修正,坚持一条道路走到黑,是否意味着他将从“政治家”身分走进 “政客”的层面?
选择为全国人民服务还是走种族路线,看来马哈迪仍然偏重他熟悉了的后者。政治家有原则,有基本的道德底线,而马哈迪的道德底线可能还是坚持在维护占人口多数的马来人的所谓长远利益,不管这个长远利益的内部是多么糟糕,充满着不公平,包括马来族群内部的不公平。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或许宁可当为了下一次选举的政客,也不当为了下一代的政治家。全民路线还是种族路线,表面看起来各有各的理,对政客却没有明显的对错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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