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智逸
我每天都做运动,不,应该说我每天都要做运动,才行。
运动,对于我来说,是一项任务。或许你难以想像以前的我,
所以,我不爱运动。
除非,有人会令我改变。
令我改变的,是一位好心人,他给我让座。
是他,他改变了我,令我下定决心要做起运动来。
开始的时候是十分钟、十五分钟,跟着就是跑一公里、三公里,
每一次的锻鍊,多巴胺就好像一杯浓浓的咖啡一样,
我不爱运动,但我无时无刻也要做运动。
「预定酒店的时候,记住要有健身室。」
我千叮万嘱家人,直至他们给我看过酒店的相片没有问题之后,
可是,一想到闷在飞机之中十多小时,
我再次提醒自己,无时无刻也要做运动。
我鄙视着那浅淡的马甲线,再一次提醒自己,
「今晚不如一家人出去吃饭?」
家人见我打开蛋白质粉的罐子,却又不识趣地问。
「甚麽?」我冲口而出地咆哮出一声怒吼。
「今晚不如一家人出去吃饭?」
我假装听不见,二话不说便跳到跑步机上继续练习。
「七时?八时?」
他们越是追问,我便越将跑步机的速度加快。
「吃泰国菜?拉麵?还是?」
我继续加快速度,直至出得一身大汗。
「就七时半吧!这样决定,十五分钟后起行。」
我望望手腕上的跳字錶,倒数着最后的几分钟时间,
没办法,唯有晚上回来继续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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