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晓荷
这是个温暖的夏日傍晚,他坐在河边的长椅上看日落。日落绚烂,但又千篇一律 —— 这是多么危险而诱人的组合,后者让人厌倦和计划逃离,前者又使人驻足欣赏和踌躇不决。妻子刚刚发消息说明天就要和儿子从罗马回来了,她抱怨说带着儿子去了好多艺术馆和博物馆,找专业人士全程私人讲解 —— “毕竟艺术鉴赏能力要从小培养”;但儿子无精打采,什么也没听进去。他看见消息,才恍然间意识到已然是八月末尾。又一个夏天要走了,他不记得在纽约已经度过了多少个夏天。
成年之后,人生中的里程碑无一例外地避开了夏天,反而是冬天应有尽有、无微不至地提供了他稳定生活的所有 —— 婚礼在隆冬举行,儿子在冬末出生,升职的消息也总在圣诞前夕被告知。纵使如此,他仍然盼望夏天。或许是因为这座城市的人们本就对夏天有着无与伦比的偏爱,毕竟冬天太过冗长阴郁,才让夏天显得弥足珍贵;又或许是因为妻子总在夏天带着孩子离开纽约度长假,他因工作难以脱身,便一个人留下 —— 宿醉无人过问,晚归不需要解释,河边漫步随心所欲。这短暂而自由的夏天是他体面而一成不变的生活的唯一出口。
他自幼便记忆力超群,繁复的法律条文、绕口的德国客户名字、最爱的戏剧脚本里大段的人物独白、支持的球队获胜赛季的比分,他都可以一字不差地记下来。可是,唯独很多关于夏天的回忆,他却记得模模糊糊。他仍然可以清晰地记得许多关于夏天的瞬间,却难以一下子记起这些瞬间的归属地和归属时间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
他记得在72楼的楼顶天台俯身看这座城市的车水马龙,为能短暂的远离身后的阿谀奉承和觥筹交错而庆幸,吐出的烟圈还没来得及消散,就湮灭在刚下过雨的潮湿空气中;他记得在音乐的鼓点和灯光的明灭中,依稀看见那女孩手臂上红色的孔雀纹身; 他纳闷了很久,这到底本来就是红色的孔雀,还是被这红色镭射激光灯染了色?
他记得从昏暗且烟雾缭绕的地下酒吧摇摇晃晃地出来,正对面的废弃仓库墙面上画着猪头叼着烟卷的涂鸦,烟蒂处的墙纸剥落凸起,看起来像是即将掉落在地面的灰烬;他清楚地记得一种味道,那个味道像是把盛开的丁香花和烟草碎末尘封在木盒里多年再打开,花香、檀木香、烟草香和灰尘混杂,温暖而又陈旧。
人在回忆时总是有一套自成体系的逻辑,于他,他的回忆起点总是味道。那温暖而陈旧的味道属于那个孔雀纹身的女孩,他从地下酒吧摇摇晃晃地出来时,那个女孩就站在废弃仓库的旁边抽烟;而之所以去那个酒吧,是因为在72楼天台举办的酒会早早就结束了。
他们第一次讲话,是由女孩开口:“嗨,你怎么穿一身西装来这个地方?”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皱了皱鼻子又说道:“小心喝这么多,丢掉你的钻戒。” 他连忙低下头看了看无名指的戒指,不放心地摸了摸。孔雀纹身的女孩叫玫,她在下城读书,学音乐制作,孔雀纹身确实是红色,是她身上众多纹身的一个。那个夏天,她的头发从粉色染成金色,又从金色染成火一般的红色。
他的大部分夏天是一个人度过的,但唯有那个夏天和玫还有她的朋友们度过了很多时间。 她在布鲁克林的几家夜店做客场DJ,邀请他去看;演出结束后,她把他介绍给她的男友和她的朋友们,他们要不就是DJ,要不就是摄影师,要不就是模特,每个人走路都是介于要晕倒和优雅之间的轻飘飘。
玫总是这样介绍他:“这是我异父异母的哥哥,为资本大鳄争取权益的精英律师。” 他尴尬地笑笑,习惯性地伸出手想要握手和接名片,方觉不妥才赶快收回。
她总是画奇奇怪怪的妆,眼影的颜色和发色要么呼应,要么相撞,脸上贴亮晶晶的闪钻,手上要戴至少五个戒指,讲话充满讽刺,但又不至于让人感到被冒犯;玫的男友头发比她还长,脖子被一条长长的龙纹身环绕,涂黑色的指甲油,笑起来舒展而飘飘然。而他总是穿着衬衫和长裤,肌肤苍白干净,显得与他们格格不入。
他们住得很近,演出结束后他开车载她回家。车飞速地越过布鲁克林大桥,玫总是让他加速 —— “你再开快一点,我们没准可以摆脱地吸引力,直接飞到月亮上。” 他嘴上说着荒唐,但脚下却悄悄踩了油门,内心隐隐期待车开到桥顶时可以真的摆脱离心力。
玫从小跟着爸爸在雅典生活,她爸爸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建筑设计师,给她在中央公园旁买了一套公寓。“离学校和布鲁克林太远了。” 玫撇撇嘴,“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布鲁克林,曼哈顿属于你们这些精英。” 她从小喜欢画画,一直想当油画家;后来来了纽约之后,又喜欢上电子音乐。
“我觉得音乐是最能把人们团结在一起的东西,尤其是Techno,都不需要歌词,只需要鼓点和节奏。” 玫边说边连上车上的蓝牙,放她自己录制的曲子。玫的Spotify只有50个听众,他成了她的第51个听众。
玫问他关于他的事,他就只是简单地说 —— 妻子是大学同学,恋爱五年,结婚七年,儿子刚刚五岁,妻子带着儿子现在在马耳它玩; 他毕业之后就在这家律所上班,平时工作很忙,politics不少,但好在自己的资历深、能力够。
玫睁大眼睛,不可思议: “你真是模范公民;我爸妈结婚的时间都没你们恋爱时间长。”
他耸耸肩,说:“我现在的生活很舒服;你还太年轻了,等过几年就明白了。”
玫背靠在副驾驶的座椅上,笑得喘不过气。 她说:“相信我,再过二十年,我也不会明白。”
他和妻子通电话时提过玫,妻子满腹狐疑;他再三解释他们只是忘年交,玫的男友他都见过,妻子还是不开心。他岔过话题,再也没有和妻子说起过玫的事情。
那个夏天很快结束,玫在秋季学期要和男友去佛罗伦萨当交换生,和他匆匆告了别就走了。妻子和儿子也回家了,儿子马上要上小学,他们费尽心思地把儿子送进了上东区最好的私立学校。他的工作也更忙了,生活又渐渐地回到平淡的两点一线。那年年底,他又升职了,corporate ladder越爬越高。妻子很是开心,在太太聚会上总是装作不经意地提起,然后满意地环顾四周,捕捉众人眼底艳羡的神色。
“那是哪一年的夏天来着? ” 天色已经暗沉,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渐渐被水面淹没。
“如果那年年底升职的话,应该是三年前吧。” 他喃喃自语道。
玫回纽约之后偶尔联系过他,他被工作和琐事牵绊,也疏于回复。然后,玫毕业了,毕业后为了圆DJ梦又跑到了柏林,夏天总是呆在柏林或南法。
但他总是在之后的夏天想起玫,即使他们之后再没有度过一个夏天,甚至都没有再见面。他之前对玫说过,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是有两种人的,一种人从出生起就知道自己的人生使命;另一种人庸碌一生,为生计奔波、从来没搞明白自己追求的是什么。玫却不以为然,她说这个世界上只有自由和不自由的人,自由的人不被任何事情束缚,甚至不被追求和使命束缚;不自由的人会被任何事情束缚 —— 社会规则、他人的目光,甚至是小小的纹身,都可以束缚他们看待世界的眼光。
他呆呆地盯着水面,天色彻底暗了下来,拂面的风稍有凉意。手里的布鲁克林酸啤还剩一点,他仰头喝下最后一口。他知道明天过后就不可以再抽烟了,他不能让家人吸二手烟。他也要少喝酒了,毕竟会伤害自己的身体。他得更努力地工作,妻子想再要一个孩子,经济负担肯定会重一些。
他知道明天过后,夏天又要结束了,他又将再次回到他真实的生活中。他又将再次把玫抛到脑后,埋头到家庭琐事和工作当中。他将为妻子做的精致料理而幸福满足,将为儿子的成长而骄傲开心,将为自己升职或者成为合伙人而长舒一口气。他将忘了自己在夏天的快乐和痛苦。
他安慰自己道,毕竟蜉蝣在世,又有谁是真正自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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