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敏
道德课常提到的一个生活实践是:用过了东西要放回原位。这道德价值乍看之下,似乎是极简单的一件事;然而在生活中,我们往往为了找某件东西而不见其踪影时,觉得很气恼,浪费了很多时间,有时就干脆不找了,买过新的吧!
家里的小东西如:指甲刀、小剪刀、圆珠笔等,都是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东西。有时想列张清单,把要买的物品写下,免得去购物时被遗漏,东找西找,明明搁在书桌上的圆珠笔哪儿去了?再往别处找找,有时发现它在客厅的茶几上,有时在橱柜上,更糟的情况是“踏破铁鞋无觅处”,那时忍不住唠叨:“笔会走路的吗?”
我的爱好是写作,笔对我极为重要。虽然已有电脑,我依然习惯手写草稿,并不是我食古不化,而是不想把字形忘得一干二净,我还是喜欢握握笔,感觉握笔的温度,于是我把一支我专用的笔收藏起来,免得家人用了不把它放回原位,待我要用笔时,浪费很多时间去找。
任教时,办公室里搁着一本签到簿和一支笔,给上班职员签到。然而那支笔偶尔会失去踪影,想签到时,得另找一支笔。有人坦诚地说用了笔后,不自觉地就把笔拿走了。于是有人用绳子系着笔的一端,另一端则绑在一个夹子上,再夹到签到簿上,这倒是个诀窍啊!笔不再无端端地“失踪”了。
公用的钥匙也屡次“不翼而飞”。课室的门无法打开,只好去校长室另取一把,然后在办公室贴个布告:是谁拿走了X课室的钥匙?请放回原处。
“ 请放回原位” 如此告示随处可见,在图书馆、办公室、课室……然而能遵守规则的人并不多。甲用过之后放在一处,乙用过之后把它搁在另一处,丙要用时便东找西找,甚是懊恼!
“放回原位”这好习惯是该培养起来的,虽然只是一件芝麻小事,却给别人带来方便,自己也省了很多麻烦。
理论与实践必须相互结合,才能产生效应。一味儿地纸上谈兵或喊口号,毫无意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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