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莉
昨天我打开信箱,就看到了国家器官移植单位(National Organ Transplant Unit)寄来的《器官捐赠者卡》。
我终于完成了一件我很久以前就决定了,却一直没有付诸行动的事——在往生后捐献大体给医学院解剖学系,当无语良师 (Silent Mentor)。
为了对大体捐赠有一定的认识,我曾经参加过生命同行坊(Life Point)和国家器官移植单位联合举办的“器官及大体捐赠的认知”的医疗讲座。主讲人解释了《诠释法》中死亡的法律定义、讲述了《人体器官移植法令》和《捐赠人体器官作为医疗、教育及研究用途法令》的概要,也分享了器官及大体捐赠的现况和要求。
在医药(治疗、教育及研究)法令下,只要年龄满十八岁,就能签署器官捐献意愿表格,选择大体捐献。器官捐献意愿表格需要有两位证人签署。
在法令下,即使捐献者已经签署了大体捐献意愿表格,医学院还是可以拒绝接受大体捐献。拒绝的理由包括发现大体有对学生和工作人员造成风险的传染病、大体已被解剖、残缺、腐烂、或因其他一些原因被确认为不适合接受捐献。
根据统计,在过去十年间,国家器官移植单位一共接收了192个大体捐赠,以供医学研究和解剖学习。
捐赠者往生后,在获得死亡证明书和登记死亡后,亲属应该立刻通知国家器官移植单位,以进行交通安排。如果在捐献之前打算进行殡葬仪式,亲属需要与经批准的葬礼机构进行必要的安排,并承担殡葬仪式的所有费用。
大体一旦交付给解剖学系后,亲属就不被允许再瞻仰大体。但是,在忌日,亲属可以安排到解剖学系的接待室作周年纪念日的致敬。
捐赠的大体一般会在十八至三十六个月内使用。医学院在完成所有研究用途后,会为无语良师安排大体火化和骨灰海葬。亲属可以事先要求在研究完成后认领大体或归还骨灰,或要求在由医学院安排的大体火化和骨灰海葬时进行他们想要的任何宗教仪式。大体火化和骨灰海葬的费用会由医学院支付,而任何宗教仪式的费用就由亲属承担。
先生活,后生死。
死亡是生命的一部份。没有死亡,生命就不能完成。
无语良师,是让生命再延续,再生更升华。
以身相许,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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