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球·圣诞帽·连衣裙

by 谢智慧

周嘉珉

美剧《How I Met Your Mother》第九季,2030年的中年Ted同一对儿女说起一个关于“喜欢”的故事。他七岁时得到一只红色气球,爱不释手地在庭院玩了一整天,还把气球称为自己最要好的朋友。他以为会和气球当一辈子的好朋友,气球却在他松手拿热狗时飘走。失落的Ted只能用美味热狗来安慰自己,可惜热狗早在他望着气球飘远时被家里养的黄金猎犬给叼走。

十几岁情窦初开时,喜欢上大一级的学长就恨不得放学后回家打电话告诉要好的朋友。那时候的喜欢很纯粹——或许是他画画时的认真模样、或许是他在中午阳光里像是抹了层幼细金粉的白皙皮肤、又或许是他考试作弊时透露的一点点叛逆…….我梦里的Mr Darcy从此有了亚洲面孔。我发了疯似的到图书馆借阅所有他说过喜欢的英文小说,背诵所有他说过喜欢的莎士比亚,再意外爱上我至今仍在梦想的百老汇。 

可惜我不是Elizabeth。我不漂亮,也不优雅,更不懂得妙语如珠。冒牌Mr Darcy和Elizabeth注定只存在于2007年的蜜桃色日记本里,随着我头发留长及肩再染成耀眼的红,永远封存在Taylor Swift开始用直发棒的2010年。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的滋味就是小时候吃得最上瘾的雀巢青柠香草夹心冰淇淋。表面的青柠冰棒又酸又冰,一口咬下去牙肉又麻又痛;可痛完麻完了,里头都是香甜丝滑的香草冰淇淋。 

人长大以后样子变得不一样,世界仿佛也跟着变得不一样。我已经找不到以往随处可见的青柠香草冰淇淋。每每说起吃冰淇淋,身边朋友说的不是Haagen-Dazs,就是Ben & Jerry,越来越少人记得当初便宜又好吃的雀巢。

我相信大多数人小时候都有过类似Ted的经历。我自己小时候就有不少次因为松手和没留神而失去不少十分珍爱的物件。譬如1995年平安夜在幻彩乌节路买的圣诞帽,我爱极那镶在帽边的发光小雪人。那是我至今为止过得最有节日氛围、最有仪式感的圣诞。虽然我已经搞明白定义那年完美圣诞的不单是乌节路的圣诞帽,还有度假村的自助式晚餐、棉花般的白雪、绚烂的烟花和圣诞树,都是我童年最缤纷的点缀。只是,我把美好都寄附于圣诞帽,以致我在失去圣诞帽时,一度撕心裂肺地认为自己辛苦揣在怀里的珍贵甜蜜已被无情断舍离到堆填区。

去年圣诞前夕,我网购了一条仿真丝碎花连衣裙。虽不比真丝娇贵,但也容易勾丝。第一次穿的时候不小心勾出了一道痕,所幸碎花图样繁复,不仔细留意也看不出来。我心痛了好久,想起小时候被丢弃的圣诞帽,从此把连衣裙藏在衣柜里。 

失去心爱物件的痛和恐惧时时刻刻提醒我一定要把所有“喜欢”随身携带,还要牢牢看守,否则就会像红色气球那样飘走。而随着搬家次数增加,我终究会失去喜欢的人事物。

“我喜欢你”这四字逐渐成为一道我不敢触破的诅咒。 

我在不知不觉中活成有点憨傻的Ted。喜欢一个人,跟着他的脚步读了一堆我从未想过会读的川端、三岛和村上,企图从一个人的书单走进一个人的内心。我变得畏首畏尾,连日记也不敢写,生怕故事触犯天条,人神共愤。哪怕我和他并肩牵手走在飘着毛毛雨的海岸边,我心里某个角落仍抱着碎花连衣裙瑟瑟发抖。

喜欢一个人不再只是单纯的“我喜欢你”,更多的是“我能为你付出什么”。在意识到自己的怯弱无能之后,怎么还有资格说“喜欢”?再多的言语,再多的渴望,只愈发显得像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或许成长就是把喜欢从酸甜的青柠冰淇淋,换成酸甜苦俱全的长岛冰茶。

Photo by Al Soot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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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梦的年龄被岁月鞭策着走过,从毫无方向,到订立目标。 认识自己,活出属于独一无二的人生。书写生命纪念册,赢取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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